一、舟山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资料
各种贷款应提供的共性资料:
1.借款人、配偶及共有权人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户籍证明原件(复印2份,组合贷款4份)。
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权人收入证明(视月还款额确定是否需要提供)。
3.由银行出具的借款人、配偶及其他共有权人《个人信用报告》。
4.借款人用于归还贷款本息的银行卡复印件(2份)。
5.异地贷款的,需提供借款人及配偶所在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公积金缴存和贷款证明。
不同贷款还应提供的资料 :
商品房: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组合贷款2份)。
2、按公积金(组合贷款银行)贷款政策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购房首付款收款收据和付款依据(POS机小票)原件(复印件1份,组合贷款2份)。
3、由不动产中心出具的《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原件(复印件1份,组合贷款2份);《抵押权预告登记询问笔录》(原件1份,组合贷款2份)。
二、舟山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贷款申请(借款人、配偶及其他共有权人带上述相关资料向公积金中心(分中心)或各延伸服务网点提出申请)→贷款受理→贷款审核→贷款审批→向不动产中心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中心取得所贷款房屋抵押权证→贷款发放。





